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pdfVIP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pdf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

名称: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融水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

适用对象:融水县辖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1事项设立的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

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1.2办理程序的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

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

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

正)》第六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下列审批权限

报批:(一)村卫生所(室)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设区的

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不设床位和设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

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设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驻桂部队

设置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前必须先经部队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后,按本条第(二)、第(三)项规定报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

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建筑设计平面图

及其他有关材料后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书》,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批准的,以书面形

式说明理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

正)》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45日

内,对申请执业和申请开展静脉用药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对有

关人员进行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或者考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

转让和出卖。”

1.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aolubin88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