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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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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编号()

申请人: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户籍地区办事处(乡镇)社区

保障政策

一、申请条件

方式一:公租房实物配租

1、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

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医保1年以

上;城区无房(含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武陵镇、柳叶湖旅游度假

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及其他特困家庭(民政部门认定)

的优先保障。

2、引进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城区无房、有组织、人社部门和

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关系证明,以单位名义提交的保障申请。

3、申请资料:个人申请书、单位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

证原件、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务员可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社保

(社保部门证明)、医保(医保部门证明)、住房公积金当年缴费证明。

方式二:公租房租赁补贴

1、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

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

鼎城区武陵镇)户口,城区无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在申请地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有合法的房屋租赁手续,租住

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其他情形按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

3、申请资料:租赁补贴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

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申请人长沙银行卡原

件;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证明(市房管局租赁所出具)。

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

1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常德市各区县范围同

时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父母、

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米)

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二、违反规定处罚

1、未按期签订《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

弃,本次配租作废,需重新申请。

2、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不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年审的,视

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

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

赁补贴保障的,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登记;已承租公共

租赁住房或享受租赁补贴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取

消租赁补贴资格,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及追回所发补贴资金。逾期

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及

补贴资金之日起五年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4、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

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及追回相应补贴资金,记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上述行为的,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公租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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