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中陷阱及刑事风险防范.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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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陷阱及刑事风险防范

防不胜防

合同的定义及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01有据可循02证明力强03权责明晰

合同条款有哪些必备的八项基本条款业务条款特别约定条款

合同必备的八项基本条款合同各方的名称/姓名、住所合同标的标的数量标的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

业务条款特别约定条款业务条款合同是为实现商业目的而签订的,不同合同所针对的商业目的不同,完美的合同需要符合业务所需基础之上。特别约定条款围绕基本条款、业务条款根据需要作出特别约定。

常见合同陷阱

01合同主体和公章不一致合同打印主体名称:东方贸易有限公司盖章主体名称: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02合同金额大小书写不一致技术转让费:贰佰柒拾捌拾萬圆)

03签订框架/意向协议的风险字面(轻)内容(重)

04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风险真项目,假受托人

05未指定接收人/验收人的风险

06空白合同盖章的风险

07签订补充协议的风险

08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风险

09违约条款考虑不足的风险

10使用格式合同的风险

11争议解决机构选择的风险

12合同生效条款设置风险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0405060102035.合同变更严格审批6.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深入尽调,注重前期沟通2.合同条款全面防控3.合同审核流程规范化4.落实责任制

法律顾问法务合规部门内部与外部合规化协作

国企所涉特殊罪名

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国有企业所涉特殊罪名

单位受贿罪受贿罪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家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所涉特殊罪名(12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经济损失的认定1.不以对方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诈骗罪或民事欺诈为前提;2.常见类型:(1)债务人已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且无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3)因行为人责任,致使超过诉讼时效;(4)有证据证明债权已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形。追诉标准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国有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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