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解析版).docx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解析版).docx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高级中学名校试卷

PAGE

PAGE1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

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及各题答题要求

1.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75分钟。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2.答题前,请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填写在试卷及答题卡的规定位置。

3.请认真核对监考员在答题卡上所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是否相符。

4.作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请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认识错误的是()

A.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答案〗B

〖解析〗本题是逆向选择题。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错误但符合题意。ACD:这三个选项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正确认识,A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2.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抵押实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用这100万元理财产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不是抵押,①不符合题意。②:质押实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②符合题意。③:用益物权,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材料中的贷款方式不属于用益物权,③不符合题意。④: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材料中的贷款方式属于担保物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3.张某在上班路上丢了一部手机,随后在朋友圈里发布悬赏声明,称若有人拾到该手机并归还,他将以1000元作为酬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是发出要约的一方

②悬赏声明属于要约邀请

③张某可随时撤销悬赏声明

④悬赏声明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张某发出的悬赏声明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张某是发出要约的一方,①④正确。②:张某在朋友圈里发布的悬赏声明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②错误。③: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③错误。故本题选B。

4.作家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另黄甲生前负有债务,但遗嘱中未提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经登记黄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B.黄乙可以继承黄甲作品的著作权

C.黄丙可以通过遗嘱取得黄甲的存款 D.黄乙对黄甲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答案〗C

〖解析〗A:黄甲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所以黄甲的房屋可以按法定继承分配,黄乙作为黄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黄甲的房屋,A错误。B:黄乙作为黄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著作权中非人身权的部分,即著作财产权,而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本人享有,黄甲不能够继承,B错误。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虽然黄乙是黄甲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黄甲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黄丙可以通过遗嘱取得黄甲的存款,C正确。D:黄乙作为黄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但同时也要对黄甲的债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负有清偿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C。

5.汪某为某公司员工,2022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但未续签劳动合同。2022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微信向汪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于当日解除与汪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牧童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