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pdfVIP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

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

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

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

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

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

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

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

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

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

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

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

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

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

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

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

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

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

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参考答案】

1、(1)一审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进行质证错误,

因一方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出的证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质

证;

(2)法院对当事人在调解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当事人责任分担的

证据错误,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

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成立。因为刘某去世后,将发生当事人的法定变更,其诉讼地

位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小刘作为刘某之子,承继刘某的地位符合法律规

定,可以作为本案的上诉人;小刘申请顺延上诉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3、二审法院根据自己查明的情况,对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

理费、汽车停运损失费予以减少,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4、可以向刘某主张,因其与刘某存在雇用关系;也可以向南河水电

公司主张,因南河水电公司侵权。

【案例二】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

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

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

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

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

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

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

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

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

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

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

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wu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还是个人行*?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wu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文档评论(0)

精品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从事一线教育多年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