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_原创文档.pdf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一名词解释(全面、时间、人物)

五刑:北魏时,初步形成死、流、徒、鞭、杖的五刑体制。

圜土:夏商时期的监狱通称,主要关押违法犯罪的劳役刑徒。

(西周也是)。

三宥:不识、过失、遗忘,即对不能正确识别犯罪客体的误伤、

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的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等三种违法犯

罪行为,可以给予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宥处理。

三赦:幼弱、老旄、惷愚,指对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

的耄耋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痴呆者等三种人的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

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经:战国初期,魏国在李悝的主持下参考、总结各国的立法经

验,制定的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即《法经》,共六篇。

八议:三国时期,曹魏政权在《新律》中规定议亲、议故、议贤、

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种特殊人物,不适用普通诉讼审

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而必须上报皇帝进行议决,

其结果一般都能获得宽宥处理。

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

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律学:律学是中国古代研究法律的学问。因商鞅改法为律以后,

各朝代的主要法典多称律,故有此称。

张杜律: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当时的

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兼采汉世律家诸说之长,期

于折衷至当”,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经验。经晋武帝批

准,下诏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二人注

解后的《晋律》,也被径称为“张杜律”。

周公制礼:西周初年,周公姬旦出师东征、平定叛乱后,为贯彻

“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而系统地建立了一套规范

详备的礼仪典章制度,作《周官》,称为周公制礼。

五服:“五服”是根据血缘亲属关系的远近而规定的五种丧服的

服制。服制共分为斩衰(三年)、齐衰(最长一年)、大功(九个

月)、小功(五个月)、缌麻(三个月)五等,故称五服。

法家:通常下法家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

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指春秋后期萌芽,战国以后思

想正式形成乃至成熟发展的以管仲、商鞅、韩非等为代表的学派。

二主观(判断分析、简答、论述)

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源自西周,对于处理两科疑难的案件时,宁可不依循常规偏宽处

理,也不能错杀无辜。定罪有疑问时要从轻,不能从重,宁可有不经

之失误,也不能枉杀无辜。不辜指无辜、无罪;不经指违背常规、违

反常法。

2、春秋战国时期刑书的公布及其意义

郑国将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威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

史称“铸刑书”。春秋后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

的一件大事。它打破了法律制度的秘密操纵状态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

的神秘性,摧毁了旧贵族世代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逐步具有

公开性和规范性。同时它也结束了夏商西周以来的“礼治”、“德

治”、“人治”传统,剥夺了旧贵族的世袭法律特权,动摇了宗法等

级制度的社会基础,为战国时期法家所倡导的“法治”原则的确立创

造了条件,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一国家及其新型社会制度的孕育和

建立奠定了基础。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是指礼的作用在于调整宗法等级秩序,不同的社会关

系由不同的礼来调整,不同身份等级的人也就适用不同的礼。尤其是

各级贵族所享有的那些特权性规范的礼,自然不适用于普通平民或庶

人。庶人固然不能违反僣用自己所不得适用的那些特权性规范的礼,

但却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规范的礼。

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的制定和目的和适用对象不是大夫以上的各

级贵族,而是为了防范和制裁普通平民或庶人。同时,由于不同身份

等级的人实行同罪异罚原则,大夫以上的贵族即使违法犯罪,一般也

可以享有司法特权。

4、秦朝焚书令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秦朝刑罚的种类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

《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

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

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

师。

刑罚种类:耻辱刑,迁刑,财产刑,赎刑,肉刑,生命刑,身份

刑,劳役刑。

诽谤谣言罪,秦朝严禁臣民议论皇帝与

文档评论(0)

150****610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硕士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