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条例.pdf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小学学籍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

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上级有

关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

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我校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考勤、奖

惩、毕业、结业等有关学籍管理事项,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入学

第三条新生入学。已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

理有关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老生入学。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检查《学生手册》

和寒(暑)假作业,班级收齐学生证后,统一到教务处注册,凡不

按时报到注册又未向学校请假的学生均视为自动退学,并注消学

籍,报市教育局中小教育处备案。

第五条全校学生注册完毕,学生处整理进、出学生名单,在

一个月内,编制、打印、发放新的学生名单供全校各部门使用。

第三章学籍

第六条对已经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并负

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发给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

(一)《学生学籍表》

(二)《学生情况登记表(可供计算机录入用)》

(三)《在校学生名册》

(四)《流动学生名册》

(五)《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六)《毕业生名册》

(七)《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供计算机录入用)》

除《学生情况登记表》、《毕业生情况登记表》为学校印制

外,其余表册均由省教育厅统一样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学校对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统编号(计

算机自动生成)。每位学生的统编号一经编定,前20位不作变更,

直至该学段结束;学号与学生所在班级编号保持一致;各类表册

均已统编号为序。

第九条学生学籍档案中的姓名不得做任意改换;确需改换,

须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向学校申请,学校统一在学

期初到市教育局办理。

第四章转学

第十条外校学生转入,一般在寒、暑假进行。先由教务处负

责审查有关户口和学习成绩证明,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插班生考试,

根据该学生的成绩及我校班级的容量,经教务处审批、教务主任

同意后,到学生处填写《学生情况登记表》进行统一编班。

第十一条转入生收费标准,按我校统一标准收费。

第十二条本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其它正

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有关程

序办理转出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向对方学校发出专用的

《学生转学联系函》;对方学校开具同意接收回函;学校凭接收回

函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处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

算机;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在校学生因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学习的,

由家长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向年级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

核、报部主任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十五条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病假时间,超过上课时数三

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

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由学生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

证明来校办理延期休学手续,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期满未办

理续休手续或休学超过两学年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复学。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提前复学,由学生

家长持《休学证明》和区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书,向学校提出申

请,经学生处核准后可以复学,复学的学生按其实际学力程度编

入相应年级和班级。

第六章退学

第十八条在校期间因出国等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家长

持学生出国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到学校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经学校

批准,可以退学。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I)未经

文档评论(0)

138****765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