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ICSFORMTEXT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FORMTEXT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FORMTEXT?????
DBFORMTEXT3305
FORMTEXT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FORMTEXTXX/FORMTEXTXXXXX—FORMTEXTXXXX
FORMTEXT?????
FORMTEXT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FORMTEXTManagementnormsofinformationdisclosureofsocialorganizations
FORMTEXT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FORMDROPDOWN
FORMTEXT?????
FORMTEXTXXXX-FORMTEXTXX-FORMTEXTXX发布
FORMTEXTXXXX-FORMTEXTXX-FORMTEXTXX实施
FORMTEXT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XXXXX—XXXX
PAGE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吉县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州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社会组信息公开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信息类别、公开原则、公开对象、公开方法、公开流程、档案管理、投诉与争议处理、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417-2017服务信息公开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应将其基本信息、业务活动信息及其它信息,通过特定的媒介和方式,主动向拥有知情权地对象进行传递的行为。
社会组织
依法经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主要是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也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信息类别
注册类信息
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职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以及章程等注册信息。
党建类信息
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党组织以及开展的党建活动等信息。
业务类信息
社会组织根据其业务范围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信息,以及承接政府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
内部建设类信息
社会组织的理(董)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等信息,以及为内部管理而设立的相关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财务管理信息
社会组织的财务工作人员信息,以及财务预算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年度财务报表。
受赠类信息
社会组织接受来自社会的捐赠信息,以及关于受赠资产的使用情况等信息。
涉外类信息
社会组织中外籍工作人员信息以及与国外机构或个人的合作、交流等信息。
奖惩类信息
社会组织接受政府机关单位的荣誉表彰或者行政处罚等信息。
其他信息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的关于社会组织的信息。
公开原则
真实性
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的将事物的具体情况描述呈现出来,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法性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等权利。
及时性
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拥有知情权的对象,避免出现过了时效的信息不再具有价值或者价值大幅下降的情况。
公开对象
社会公众
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全体工作人员
全体会员
理事
公开要求
社会组织应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任命主要负责人或常务理事担任信息公开责任人,任命具体工作人员为社会组织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管理操作,同时信息公开负责人和信息联络员应当及时加入由登记管理机关建立的QQ、微信、钉钉等联系群,如责任人或联络员发生变动,原责任人或联络员及时邀请新责任人或联络员加入联系群,并退出联系群。
社会组织应将登记证书、职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经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机构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展示。
社会组织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将上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情况、活动信息、党建情况、财务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等情况通过年检的情况报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并将当年的年检结果进行公开。
社会组织应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在组织内公开。
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赠具体信息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并在每年2月底前将受赠资产的使用情况向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并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社会组织收到的荣誉表彰及行政处罚信息应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