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集中统一管理方案.pdfVIP

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集中统一管理方案.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集中统一

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

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规范

资产经营行为,最大程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开展清理清

查,全面摸清各单位经营性房产、土地、闲置资产及其他国有

资产基本情况,进一步明晰产权,规范整合,对经营性国有资

产和闲置资产注入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

分配,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

二、方法步骤

本次清理移交的国有经营性资产主要指:各行政事业单位

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用于对外出租、出借的土地、房屋和建

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

土地等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步骤开展清理、核实和移交:

(一)资产自查(9月1日—9月15日)。各行政事业单位

对本单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核实,填

1

报自查申报表,拟写自查报告,说明资产出租出借、闲置、对

外投资使用情况和资产相关证件情况等;将有关合同协议及其

他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财政局。

(二)资产核实(9月16日—9月30日)。由县单位牵头,

组织财政、审计、建投集团等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核

实及督导检查。

(三)资产移交(10月8日—10月30日)。据各单位自查

及资产核实情况进行甄别、梳理,确定资产移交清单,分类建

立统一划转资产台账;出具资产划转文件,将各类经营性资产

划转给县建投集团统一经营管理。各单位配合不动产登记管理

部门将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

记至县建投集团。

三、管理措施

按照遵循客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经营性国

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一)经营管理原则。按照“公平公开,规范经营”的原则,

县建投集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化、规范化管理导向,根

据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区位价值和实际情况,按照国有资产

处置程序,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后,采

取市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拍卖、转让。因特殊原因并经

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租赁价格不得低于市

2

场公允价格。

(二)经营管理措施。

1、建立台账。资产移交后,由建投集团建立经营性资产

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出租、出借房屋、土地的坐落地点、面积、

产权产籍信息、用途;承租方经营内容、企业及个人信息、租

金缴纳情况;出租、出借合同签订期限等内容。

2、分类施策。对统一管理前行政事业单位已与对方签订

出租、出借合同或协议且尚未到期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

等移交到县建投集团,制作合同文本,按原合同(协议)价格

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执行完毕后再按本方案规定重新处

置;对合同到期或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协议的,产权管理单位

必须于发文之日起停止签订任何协议,由建投集团按照公开、

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或转让处理,县建投集团

与承租人(或受让人)签订合同(协议)。对于原单位所签订

租赁合同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显失公正的,由原单位协商

解除租赁合同,再按评估价格作为底价,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3、规范合同。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必须统一使用县

建投集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即“县国有经营性资产(房屋)

租赁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应为一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

三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资产评估和对外出租、出借。

3

4、加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合同未到期,未

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由原产权管理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负

责日常管理和修缮等工作;已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由负责日

常管理和修缮等工作;所需经费经报县财政局批准后从经营性

房产收益中支出。承租方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日

文档评论(0)

188****870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