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有哪些?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经济法民商法基础知识

一、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

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

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

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

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

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

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1.(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

(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

(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

2.“从高”适用税率:

(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

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2)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

同税率消费税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

消费税。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

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

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

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

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

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

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

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

轮摩托车);

(7)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4****129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