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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xx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Q/FD-QD-SC-12
三级文件
报警系统管理办法
版本
2019(A)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行日期:????
实施日期:????
1、目的:为了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规范设备报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各设备报警、报警响应、管理、维护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线。
3、名词解释
报警:在设备故障、过程偏离或其他异常状态下,通过声音、视觉形式,或者由消息或者其他标识符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重视并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的信息。
职责
4.1生产运营部是报警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制定、发布和维护;负责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对报警信息的汇总、整改和关闭情况跟踪。
4.1.1生产运营部操作组负责设备报警的立即响应处理、记录填写;
4.1.2生产运营部机修组负责设备报警后应急处理、维护维修;负责对报警信息的汇总、整改和关闭;负责对报警系统功能的实现和有效性的验证。
4.2技术质量部对产生报警且报警涉及到产品安全时拟定产品处置措施。
5、内容
5.1报警分类
为有效管理报警,便于鉴别报警的重要级,按照报警的风险性和紧迫性,将报警分为三类报警:安全报警(Ⅰ类报警),质量报警(Ⅱ类报警),一般性报警(Ⅲ类报警);报警清单详情见附表一;
5.1.1安全类报警(Ⅰ类报警)
该类报警为重要安全类报警,会影响装置或设备安全运行,造成安全隐患,需要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安全事故;
5.1.2质量报警(Ⅱ类报警)
该类报警为重要的质量类报警,会影响加工产品的质量,需要相关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引起产品质量的持续关注,否则会产生产品质量事故;
5.1.3一般性报警(Ⅲ类报警)
除Ⅰ类和Ⅱ类报警外,该类报警为一般提示类报警,不会产生安全、质量事故,但持续下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恢复;
5.2报警提示
公司报警系统通过三色灯光报警和声音提示报警,当任何报警产生时,设备控制柜通过产生蜂鸣声和红色灯光对相应人员进行提示,报警信息未被确认时,报警声会持续鸣响,报警灯光持续红灯;报警信息被确认时,报警声停止,报警灯持续红灯;报警信息被处理完成后,系统恢复绿灯,正常运行。
5.3管理内容
5.3.1报警产生
报警信息一经产生,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对所有报警信息作出响应快速识别、确认;
5.3.2报警消除
操作人员对报警信息确认以后应立即采取必要调整措施;操作人员无法进行确认处理的,应立即通知工场长、机修员工或管理人员,并或与工场长一起对报警原因进行初步分析。机修员工或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对报警进行处理,操作人员和工场长应随时协助机修工对报警信息进行解决;
5.3.3报警记录
5.3.3.1操作人员应及时将报警信息记录在异常报警记录表上(见附件二),记录内容为:报警时间、报警设备、报警时间、报警内容、报警消除时间等;
5.3.3.2工场长应对报警记录表进行检查确认签字,防止漏记、错记等情况;
5.3.3.3机修组人员对异常报警记录表进行原因分析、拟定防护措施直到关闭;
5.3.3.4必要时,生产运营部负责对报警处理措施对现场员工进行培训。
5.3.4以下情况报警可不作记录
5.3.4.1开停机过程、正常调试过程的报警;
5.3.4.2各生产装置设置的报警范围,当实际值达到设定值时,以提示操作人员进行处理的报警;(如真空清洗机真空泵运行时间设置报警等)
5.3.4.3因仪器仪表故障、某部件故障发生的短期内无法完全处理的报警,造成报警泛滥(报警频率高而操作人员无法处理的情况)的报警,一般经首次记录后,可不用重复记录,直到故障完全消除后及时记录报警处理结果;
5.3.4.4停用、备用的设备报警;
5.3.5报警系统有效性的验证
生产运营部机修组对各报警系统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报警功能正常使用;报警系统有效验证周期为每月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对于验证有效的项目在记录表上打“√”;对于验证失效的报警设施,机修组应立即对报警装置进行恢复,恢复期间采用适合的措施进行监控,恢复完成后需要重新进行报警有效性验证,并在记录表打“×”,恢复完成后记录恢复时间和结果。具体验证办法详见报警清单(附件一),
6、修订状态
版本
修订原因
修订内容
修订日期
修订人
2019(A)
第一次发行
2019.09.10
王顺
附件一
附件一
1、3号线报警系统清单及有效性验证方法
序号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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