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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法律法规核心考点

教师资格证考试法律法规核心考点

为了帮助大家成功通过2016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

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核心考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一条【教育机构的法人条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

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

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

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盈利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七十一条【经费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

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财政

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

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

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行政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核心考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

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

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

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予以保障。

第二十条【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

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

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均衡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

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

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

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

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

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九条【教师行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七条【行政法律责任】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

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

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核心考点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

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

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十条【教师资格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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