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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诊断标准片使用指南》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1.1、发展现状
尘肺病目前仍是我省乃至全国现患职业病中占比最高的疾病,尘肺病不仅会降低患者肺部功能,还易并发肺结核、肺部肿瘤等肺部相关疾病。早期准确诊断职业性尘肺病不仅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还便于患者早期介入科学的康复管理,帮助患者减轻症状、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走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性尘肺病诊断机构,发现旧版的胶片职业性尘肺病标准片存在:因使用年限较久导致图像模糊不清影响诊断;胶片标准片体积较大、重量较重不利于职业性尘肺病的培训和使用;数字化胸片摄影技术应用的普及导致胶片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等现状,这些现状均提示使用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标准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目前国内暂无数字化标准片相关的各类标准。
1.2、必要性
为响应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19年7月提出的尘肺病攻坚行动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标准片的应用不仅可以优化尘肺病医疗诊断流程,提高尘肺病诊断效率,还可以降低尘肺病诊断医师培训和考试成本,更能提升全省尘肺病防治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职业性尘肺病的科学研究和业务交流,响应国务院数字中国建设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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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可行性
本申报人与项目团队主持、参与过多个国家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此外,江苏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内已建成面积约60平方米的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阅片室,同时配有二十余套尘肺病诊断医师数字化考试工作站,高度信息化的尘肺病阅片室将保障职业性尘肺病多模态数据的采集工作和职业病专家的后续筛选评定数字化标准片的工作。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职业病管理处委托江苏省疾控中心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尘肺病诊断技术应用试点研究项目,该课题研究已收集到约5000例职业性尘肺病多模态数据,该数据也可以作为本次项目研究的基础数据,另外通过该项目也积累了数据收集、整理、标注等成熟的经验。基于已建成的二十余套尘肺病诊断医师数字化考试工作站,能够保障第一时间实现数字化标准片管理平台的研发、数字化标准片阅读工具的研发、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诊断标准片使用指南的研发与应用。
二、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2023年8月4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管局下达《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标准片技术指南》编制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起草单位。
三、编制过程
3.1立项
2023年8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职业性尘肺病数字化标准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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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编制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3.2起草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编制任务后,于2023年8月启动本标准起草工作,成立了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无锡市职业病防治院、苏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天明创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召开了标准起草启动会议,明确了各起草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起草组工作人员多次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和研讨,开始本标准的前期调研、文献查阅、资料收集整理等标准起草基础工作。
2023年9月,标准起草小组在广泛收集有关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收集的资料,确立了标准大纲以及工作思路。
2023年10月-2023年11月主要进行方案讨论、技术细节的研讨、内容的起草。
2023年12月,标准起草小组完成标准的初稿,并经起草单位内部讨论修改,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初稿。
3.3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邀请南京市栖霞区医院、江宁区疾控中心门诊部、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十余家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主管机构和体检机构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陆续收到单位回函,并根据回函中的建议和意见做了采纳和不采纳的处理意见。根据采纳和部分采纳的处理意见,编写小组对标准进行完善。
3.4初审与修订
2024年4月27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了标准初审会。本次会议特邀了五位业内知名专家,他们对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专家们针对标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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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
编制组对专家意见高度重视,经审慎考虑,编制组决定全部吸收采纳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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