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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价标准

为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

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适应医院建设

的需要,根据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评

价标准。

一、卫生技术职务分类

(一)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二)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三)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四)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

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医(药、

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二、岗位职责

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以及从

医院工作的实际出发制订并执行(具体见“医院各部门人员岗位职

责”)。

三、评价标准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具体的评价标准:

(一)医(药、护、技)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二)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

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硕

士学位者。

(三)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

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

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

务指导。

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

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大专毕业,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六年以上;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

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

(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

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必威体育精装版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

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

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

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

(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

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中专及大专毕业的需具备省市规

定的有关破格条件。

(五)主任医(药、护、技)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

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

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

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

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

试通过、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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