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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1248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

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

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

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

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

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2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应当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

份。”该规范性质如何()。

A.委任性规范

B.准用性规则

C.确定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按照法律规则中是否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

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直接而明确地规定某一

行为的内容,无需援用其他立法文件加以说明的法律规则。如该题中的题干部分

规定的就是一确定性规范。该题的答案应为C项。委任性规则又称委托

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的具体内容,只是委任某一国家机关加以规

定的法律规则。例如,《注册会计师法》第43条规定: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义务,其资格

认定和对其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就是委任性规则。

而准用性规则是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在这个问题

上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条文或者是法律文件中某一规定的规则。例如,《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

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

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这条就是一条准用性规则。至于D项,授

权性规则是相对于义务性规则而言的。

第3题:

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要求的是:

A.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群众组织的邀请,不影响司法公正的,经向单位请

示获准后可以参加

B.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须为非营利性的

C.在某案件审判经验交流会上,以某商业纠纷案件作为案例分析,透露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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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具体的商业数据

D.休庭后,对正在审理的遗弃案件用谴责的语气质问当事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法官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第7条规定:“约束举止言行(一)

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二)使用文明、规范、

准确的语言;(三)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乐于助人,不得粗暴对待群众。”D项

的语气会使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当选。第80

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一)对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和可能与

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的邀请应当谢绝;(二)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党、

政、军机关、学术团体、群众组织的邀请,不影响司法公正的,经向单位请示获

准后可以参加、”A项符合,根据题意,不当选。第81条规定:“受邀请参加

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一)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

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二)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

(三)不接受任何有违清正廉洁的吃请、礼品、礼金和赞助。”B项不符合,不

当选。第82条规定:“从事写作、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一)在符合法律规

定、不妨碍公正司法、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

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二)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

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

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三)对于参加司法职务外活动获得的合法报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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