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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课程大纲
一、课程的定位及课程目标
???“犯罪心理学”是我校开设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该课程一直列入我校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法学等公安类专业开设。其授课目标规定学生系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了解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把握犯罪心理的静动态心向,犯罪心理分析方法,以培养学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的心像侦察及心理扫描的能力。同时,对学员进行心理品质的测量、培养与训练,使学生具备公安特殊职业的心理素质要求,为未来警官奠定必备知识基础并发展技能。
二、教学目标和要求:
???根据公安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课堂教学,使学员系统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了解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把握犯罪心理的静动态心向,犯罪心理分析方法,展开情绪鉴定,心情识别的确认,以培养学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的心像侦察及心理扫描的能力。同时,对学员进行心理品质的测量、培养与训练,使学员具备公安特殊职业的心理素质要求。
三、教学原则与方法:
???《犯罪心理学》在心理科学体系中处于应用性的科学地位,在教学上它侧重于从犯罪心理状态的精神范畴内展开全方位的探究,同有关学科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使用教材与实际操作中,应注重贯彻以下教学原则和方法:
1.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与方法
???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的寓义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认识、分析、界定犯罪心理现象的产生、变化及发展,以正确的思维方式、逻辑的演绎来论说现状,阐述实质。在教学过程中,要求过程中,要求教师在讲述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论、犯罪人格倾向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等章节中,应立足于积极辩证的观点;在讲解犯罪心理构成的内因论,譬如遗传、个性、气质内容时,应从理论阐述及实验测量等科学角度出发去加以把握。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与方法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把握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司法、公安业务工作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测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审讯定罪”的心态相结合,与犯罪人在作案前、中、后三大心理活动过程相合璧;从理论—实际—操作—测量,到应用理论—经验概括—随机发挥;使本学科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辅而行,以培养学员力主理性发现问题、分析现象、获益真谛的实际能力。
3.直观性的原则与方法
???由于犯罪心理现象的隐蔽性与伪装性的特点,增加了人们对其认识的困惑,因而在讲授过程中比较难以使用权学员一目了然、一闻便知。为了能使学生顺利地掌握犯罪心理活动变化的规律及犯罪心理矫治方法,教师在教学时可以利用直观范畴的形象系列,即心理测量、心理实验、心理训练等方法,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内心体验,使犯罪心理学的理论能从复杂抽象的理性王国里通俗地脱颖而出,变成学生的知识体系。
四、知识模块的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第一章绪论?????????4课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明确犯罪心理的研究对象、任务以及学科体系,掌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原则和方法,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发展概况。
教学重点: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发展概况
教学难点:
???与犯罪心理学科相关概念的理解及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困难性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及意义
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
(一)狭义的概念: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产生、形成及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二)广义的概念:
???犯罪心理学不仅要研究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产生、形成及发展规律,还要寻求运用这些规律对付犯罪的心理对策,诸如侦查心理、审讯心理、被害人及知情人心理、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等犯罪对策心理,以便人们更好地应用犯罪心理学为实践服务。
???本大纲采用广义的概念,即把犯罪心理学看做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的产生、形成、发展规律、表现特点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犯罪与犯罪人
1.犯罪
??“犯罪”是刑法学的概念,我国《刑法》①第13条中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说,犯罪是指那些危害社会的、触犯法律的、达到刑罚处罚标准的行为。
???犯罪心理学侧重研究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原因、心理规律,目的在于寻找治理犯罪的心理依据和心理对策,因而更注重对犯罪发生原因及过程的研究。由此,犯罪心理学所指的“犯罪”比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更为宽泛,它把一般违法行为也纳入研究范围。
2.犯罪人
??犯罪人,是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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