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 (3).pdfVIP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 (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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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考研:2003年专业

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

一、单项选择题

9.据《左传middot;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

【答案】C

【考点分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周朝的立法状况。西周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包括制

定周礼和编定刑书。其中刑书主要包括九刑和《吕刑》。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初年

制定的刑书,《左传middot;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逸周书》中说太史箧

刑书九篇,或指九刑,其具体内容已不可考;二或是指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剕(刖)、宫、

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其主要立法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

家统治与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生注意】禹刑成于夏朝,《左传middot;昭公六年》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不

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即大致为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

续积累汇集而成的习惯法。汤刑成于商朝,《左传middot;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

汤刑。汤刑是商代法律是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吕刑是西周

穆王为革新政治,命令当时吕国的诸侯兼周王朝司寇的吕侯所作,它是一部刑事法律规范和

刑事诉讼法性质的法律文献,通篇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制

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铸刑书B.竹刑C.法经D.秦律

【答案】D

【考点分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战国时期法典编篡体例的变化。在中国古代,法律

的名称先后历经刑、法律等变化。夏、商、西周时期,法律称为刑,如九刑、吕刑;春秋中

后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反对奴隶主贵族的法律特权,要求以平之如水的法代替有差等之刑,

以强调法律的公平与正直。于是刑改称为法;但到战国时期,随着封建法律的不断发展和法

制建设经验的进一步积累,人们已不仅仅满足法的公平性,进而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要性。

于是商鞅受《法经》以相秦,在变法过程中改法为律。所谓律,最早指定音的竹笛,转指音

乐的旋律,节拍,节奏,具有稳定、恒常、和均布之义。律者,罚罪也。以律代法,目的是

更突出强调法律规范的刑事性、普遍性、经常性、必行性,使之具有范天下之不一归于一的

功能。自此以后中国古代的法典基本上都以律命名。因此以律为名的成文法典应是战国之后

商鞅主政的秦国所颁布的秦律。

【考生注意】铸刑书是春秋时期郑国的立法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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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竹刑是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私刻的法律规范。《法经》是我国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为李悝所作。但三者都不是以律为名。

11.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A.大理B.大司寇C.廷尉D.大理寺卿

【答案】C

【考点分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秦汉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秦统一六国以后,在皇帝之

下,设立廷尉为中央司法机关,其长官称为廷尉,属九卿之一。《汉书middot;百官公卿表》

载:廷尉,秦官,掌刑辟,即掌管皇帝直接交办的刑事案件的审判,也即掌管诏狱的审理工

作,并审理全国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除廷尉外,御史大夫也掌握一定的审判权。两汉时期,

中央最高司法机构及最高司法长官虽一度更名,景帝中元六年曾更名为大理,武帝建元四年

复称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又改称大理,至光武帝时复称廷尉,但其职能并没有大的变化,仍

是处理皇帝直接交办的诏狱和复查或审理地方移送廷尉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上诉案件,不过增

加了监禁重罪囚犯的职责。而且,此题所问的是秦汉两朝,所以选C。

【考生注意】考生注意中国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沿革、变化,在中央司法机关及

其最高司法长官的设置上,历代有着继承,又有创新。夏朝中央司法机关称为大理,商、周

则为大司寇,到秦朝改设廷尉,掌管司法,魏晋南北朝北齐时正式改廷尉为大理寺,唐时以

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为中央司法机关,其中大理寺是中央最高的审判机关,刑部则为中央

司法行政机关,除掌司法政令外,还复核大理寺流刑以下及州、县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御

史台则既是中央监察机关,又是负责法律监督的三大司法机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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