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法规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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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物及精神药物管理法规解读;提纲;麻醉药物(narcoticdrugs):

指持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物。

——1987年《麻醉药物管理措施》

例如:阿片、吗啡、派替啶(度冷丁)。;基本概念;基本概念;基本概念;基本概念;基本概念;麻醉药物都具有药物依赖性特性,这种特性在正常人群中比较轻易产生,但在癌症患者疼痛的状况下则有所不一样。大样本调查汇报显示,慢性癌痛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仅为万分之三,发生率是极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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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行;

(二)制定本机构药物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进药物治疗有关临床诊断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行,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状况,提出干预和改善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物不良反应、药物损害事件,提供征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物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物、调整药物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医疗用毒性药物及放射性药物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院等级评审条款;平安医院规定;麻精药物管理的目的;;

●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与的麻醉、精神药物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平常管理工作。;

●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的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题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汇报、值班巡查???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平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物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和安全与监督管理工作。应配置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类药物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应当定期对波及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规范化管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调剂资格。;

●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向规定的药物批发企业采购,保持合理库存。采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必须填报“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经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发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采购,付款应当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药物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在验收中发现缺乏、缺损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对过期、损坏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状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处方。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原则按《处方管理措施》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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