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70条.pdfVIP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70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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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级经济法》第1章总论主要内容包括《中级经济法》的必备法条该法规定了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决策方式和表决程序,以及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70条

第一章总论

L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2.撤销权消灭的时间

因没有行使撤销权而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注意记忆时间点)

(1)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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