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宋书 顾凯之传》 详细注释及答案.pdfVIP

文言文《宋书 顾凯之传》 详细注释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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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宋书·顾觊之传》详细注释

顾觊(jì)之,字伟仁,吴郡吴人也,谢晦为(治理)荆州,以为(“以之为”的省略形

式,犹言让他做,把他作为)南蛮功曹。晦爱其雅素(高雅恬淡;高雅质朴),深(很,非常)

相(偏执动作行为的一方,可以译为“他”)知待(犹知遇,谓重视优待)。

【译文】:顾觊之字伟仁,是吴郡吴县人。谢晦任荆州刺史时,让顾觊之做南蛮功曹。谢

晦欣赏他高雅淡泊的情操,对他倍加器重,待遇优厚。

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刘义康,宋武帝刘裕第四子,宋文帝刘义隆异母弟)秉权(执掌政

权),殷、刘之隙(隔阂,嫌怨)已著(显现,显露),觊之不欲与殷景仁久接事(共事),

乃辞脚疾自免(自请免职)归。在家每夜常于床上行脚(谓两脚不停地移动),家人窃(私下,

私自)异(对……感到奇怪)之,而莫晓其意。后义康徙废(贬谪废弃),朝廷多以异同(偏

义复词,偏指“同”)受祸(遭受灾祸)。

【译文】:当时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当权,殷景仁和刘义康的矛盾已显露,顾觊之不想和

殷景仁长期共事,于是以脚病为借口自己辞官回家。在家时每天晚上常在床上走来走去,家里

人私下里都非常惊异,但不知他的意图。后来刘义康被贬谪废去官爵,朝廷中很多人因为被看

作与刘义康同为一党而遭到惩罚。

复为山阴令。山阴民户三万,海内剧(巨,大)邑,前后官长,昼夜不得休,事犹不举(成

功)。觊之理(处理,办理)繁以约,县用(因此,因)无事,昼日垂帘,门阶闲寂(空荡寂

静)。自宋世为山阴,务简而绩修(善;美好),莫能尚(超过;高出)也。

【译文】:(顾觊之)复任山阴县令。山阴县有百姓三万户,是海内大县,前后到任的官

长,即使日夜不能休息,事情仍然处理不好。顾觊之用简单的办法对付繁杂的问题,县里因此

没有什么麻烦,他白天放下门帘,门外阶前空荡寂静。在宋朝建国以来的所有山阴长官中,事

务简约而政绩突出的,没有人能超过他。

孝建元年,出(京官到地方任职)为义阳王昶(刘昶,宋文帝刘义隆第九子)东中郎长史。

【译文】:孝建元年,调出京城做义阳王刘昶的东中郎长史。

明年(第二年),出为湘州刺史,善于莅(治理,统治,管理)民,治甚有绩。时沛郡相

县唐赐,往比(连接,接近)村朱起母彭家饮酒还,因得病。临死语(对……说,告诉)妻张,

死后刳(kū,剖,剖开)腹出病,后张手自(亲手,亲自)破视,五藏(内脏,后作“脏”)

悉糜碎(粉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驻(禁住,制住),事起赦前,法不能决

(决断)。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遵往言,考(审察,察考)事原(推究)心,非存忍害(杀

害)。谓宜哀矜(哀怜,怜悯)。”觊之议曰:“法(名词作状语,依法,按照法律)移路尸,

犹为不道,况在妻子(妻子儿女),而忍行凡人所不行。不宜曲通小情(私情),当以大理为

断。谓副为不孝,张同不道。”诏(皇帝下达命令)如觊之议。

【译文】:第二年,他调出京城做湘州刺史,善于管理百姓,治理很有政绩。当时沛郡相

县人唐赐,到邻村人朱起的母亲彭氏家里喝酒,回来便病了。死前对他的妻子张氏说,死后要

把他的肚子剖开清除肚中的病害。之后张氏亲手剖开她丈夫的肚子察看,唐赐的五脏都粉碎了。

郡县的官员认为张氏残忍地进行解剖,唐赐的儿子唐副又不阻拦,(因为)这更发生在大赦之

前,依法不能决断。三公郎刘勰主张:“唐赐的妻子沉痛地遵从丈夫的遗言,考察情由,推究本

心,并不是狠心残害。我认为应当怜悯。”顾觊之主张:“按法律规定移动路上的尸体,尚属不

道之罪,何况是自己的妻子儿女,竟然残忍地做出一般人所不敢做的事情。对他们不应顾及小

的情面,应该按照法律处理。我认为应判定唐副的罪行是不孝,张氏以同犯定为不道罪。”皇帝

下诏采纳了顾觊之的建议。

幸臣戴法兴权倾(超过,胜过)人主,而觊之未尝降意(降心相从,屈意)。或嫌其风节(风

骨节操)过峻(严厉)。觊之曰:“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

【译文】:得宠大臣戴法兴权力压过皇上,而顾觊之不曾降心相从。有人嫌他风骨节操过

于严厉苛刻。顾觊之道:“不过是让我不做三公罢了。”

太宗泰始初,四方同反,觊之家(名词作动词)寻阳,寻阳王子房加以位号(爵位与名号),

觊之曰:“礼年六十不服戎(穿军装),以其筋力衰谢,况年将八十,残生无几,不敢闻命(接

受命令或教导)。”孔觊等不能夺(强行改变他人志向)。太宗甚嘉(赞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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