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全文.pdfVIP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

助。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2号现公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

行规定》,自2009年4月13日起施行。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

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员工或者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

户服务等活动。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形

式进行,不得采取其他形式。

第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经纪

人及其执业行为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保障证券经纪人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业务

素质,防止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客户

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证券经纪人为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

1

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

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

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证券公司的名称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

(二)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

(三)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期间;

(四)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

(五)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

(六)证券经纪人的基本行为规范;

(七)证券经纪人的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

(八)双方权利义务;

(九)违约责任。

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

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

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

纪人执业前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在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对其进行执业前培

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执业注册登记事项包括证券经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期间、

2

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和公司查询与投诉电话等。

证券公司应当在为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后,按照协会的规定打印

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加盖公司公章,颁发给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证书由协会

统一印制、编号。

第九条证券经纪人证书载明事项发生变动的,证券公司应当将该证书收

回,向协会变更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办理新证书

的打印和颁发事宜。

证券公司终止与证券经纪人的委托关系的,应当收回其证券经纪人证书,

并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注销该人员的执业注册登记。证券

公司因故未能收回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应当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通过证监会指定报纸和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告该证书作废。

第十条

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后,证券经纪人方可执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执业过

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其与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在委托

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

动。

第十一条

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

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

3

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

文档评论(0)

173****342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