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31_T 65.1-2024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第1部分: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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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

德宏州地方标准

DB5331/T65.1—2024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第1部分:编制

2024-06-17发布2024-08-01实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331/T65.1—2024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4.1基本原则 1

4.2机构调整单位用车核定原则 1

4.3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用车核定原则 2

4.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核定原则 2

5核定标准 2

6编制核定权限 2

7新增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程序 2

附录A(资料性)德宏州新成立机构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标准 3

附录B(规范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请示 4

附录C(规范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批复 5

参考文献 6

II

DB5331/T65.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331/T65《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5331/T65已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编制;

——第2部分:配备更新;——第3部分:标识;

——第4部分:日常使用;——第5部分:服务;

——第6部分:社会化租赁;——第7部分:处置;

——第8部分:信息系统。

本文件由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及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德宏州财政局、云南省通用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杰、吴叔康、高丽英、史燕兰、黄宥茜、王海燕、康丽珍、寸守天、杨晶、周穗明、杨皓、马瑀晗。

III

DB5331/T65.1—2024

引言

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新时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需要大力推进标准化,发挥标准在公务用车管理中的规范、调节、约束、控制作用。自2016年以来,德宏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大力推进全州公务用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DB5331/T65《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旨在将德宏州公务用车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推广实施,以期加快构建德宏州新型公务用车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DB5331/T65《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由公务用车管理的各要素组成,分为8个部分,各部分相互关联、形成体系,并可单独使用。

——第1部分:编制。目的在于规范公务用车编制的管理。

——第2部分:配备更新。目的在于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管理。——第3部分:标识。目的在于规范公务用车标识管理。

——第4部分:日常使用。目的在于规范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

——第5部分:服务。目的在于规范机关公车服务管理平台中心所提供的车辆服务行为。——第6部分:社会化租赁。目的在于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的管理。

——第7部分:处置。目的在于规范各类公务用车的处置。

——第8部分:信息系统。目的在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的管理,促进数据资源交换。

1

DB5331/T65.1—2024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第1部分:编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总则、编制核定标准、编制核定权限、新增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州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属驻德宏州各单位)的公

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要通信用车

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3.2

应急保障用车

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3.3

执法执勤用车

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3.4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3.5

业务用车

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执纪、离退休干部服务及公务出行的机动车辆。

4总则

4.1基本原则

4.1.1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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