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XX公摊面积国家标准
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局部的建筑面积。下面是的xx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欢送大家参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有关公摊面积分摊的方法规定,但凡为整栋楼效劳的楼梯、电梯、消防通道等,都是作为公摊面积分摊给业主的,一般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公共门厅、过道等的建筑面积以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的面积。
一般来说,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那么公摊面积是不是越小越好呢?业内人士分析称,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公摊面积过小即意味着配套公共设施规模的缩减,这样也会影响住宅品质。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家只规定共有面积公摊系数的有关计算原那么和方法,并没有规定公摊系数计算结果和大小范围。根据业内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0.10—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0.15—0.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0.20—0.25之间。
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其实非常简单,简单说就是公摊系数乘以自己房间的面积数。也就是说,只要知道了公摊系数,就可以知道房屋的公摊面积了,而公摊系数通常是开发商宣传自己楼盘的一个重要指标。
那么公摊系数是如何算出来的呢?从公式来看,公摊系数=各户总的公摊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而总的公摊面积=各户总的建筑面积-各户总的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公式看似非常简单,然而出问题最多的就是公摊系数。很多时候,购房者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摊系数也就没方法有效算出。
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多长一个心眼,比方让开发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根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工程以及各工程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方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方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立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效劳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销售条件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根底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根底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工程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