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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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练习

试卷A卷附答案

单选题(共40题)

1、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

B.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C.天津至韩国釜山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D.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适用民法的规定

【答案】C

2、下列哪些人的民事责任可由公司承担?()

A.某公司会计人员帮朋友照看小孩时与自己以前的顾客发生争执将顾客打伤

B.某公司业务员以自己名义与商场签订的购买电视机的合同

C.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自己购买电脑而欠下的对电脑供应商的价款

D.某公司的司机在执行公司任务时将他人撞伤

【答案】D

3、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1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

付了30%的款项,双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

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

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能取得该楼盘的抵押权,包括对甲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B.银行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C.甲的权利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于甲的权利

【答案】B

4、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

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

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

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

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答案】C

5、李赞和孟优为夫妻关系,二人都持有大地上市公司的股票,孟优持有3%,

李赞也委托孟优替自己从原先的1%增持至3%,但夫妻二人都认为自己持有的

股份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报告限制,故并未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

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李赞、孟优夫妇属于共同持股,其比例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要求报告的比例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给予二人以30万元的罚款

C.李赞、孟优为一致行动人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须先进行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才能处以罚款

【答案】D

6、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

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

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答案】C

7、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

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

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C.涉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90天内,即视为送达

D.A国人甲在我国某市无经常居住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

方式对甲适用

【答案】D

8、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

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

误的?(2014年)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答案】B

9、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

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

请求免除其4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5名股东,其中4名表示同意,投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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