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精选22篇).pdfVIP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精选22篇)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1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

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

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

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

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xx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

(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

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

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

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

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

(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

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

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

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民勤县公安局

年10月23日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2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

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

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

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

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

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

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

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

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

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

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

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

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

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

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

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

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

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

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3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

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

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

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

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xx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

(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

文档评论(0)

156****960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