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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答辩状(精选3篇)
承揽合同答辩状(精选3篇)
承揽合同答辩状篇1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住宅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YY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看法,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知讼恳求。
一、______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知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与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诉看法》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肯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______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与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状况均无从得知。原告知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当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知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行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姓名;且原告并没有供应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供应其他相关证据,答辩人有理由怀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排解伪造的可能性。
三、______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ZZ已涉嫌经济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侦查,下落不明,并将本案涉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致使总公司无法把握其他的证明材料,对本承揽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及是否属于ZZ的个人行为等重要事实无法明确,更无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知讼恳求,以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答辩状篇2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住宅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_______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看法,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知讼恳求。
一、______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知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与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诉看法》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肯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______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与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状况均无从得知。原告知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当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知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公司原负责人______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_____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行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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