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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知荆南府”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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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地区地处江汉平原,西接天府之地川蜀,北通军事要塞襄阳,顺长江而下可达中国经济重心地区,在赵宋一朝平定武平、后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荆湖北路是两宋时期重要的财政军资供源地之一,而在该地发挥指导作用的官员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对北宋时期荆州地区知府的研究整理过程中发现“知江陵府”和“知荆南府”并存或者交替出现的现象。“府”产生于唐代,发展至两宋时期,其不仅是一个政区地名称呼,也代表中央政府对当地的重视和美好期许,如嘉兴府、瑞安府等,这也说明府名的选定和更改具有一定讲究。北宋九朝史书文献没有明确记载府名更换的内容,合理解释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也就成了研究荆州地区官员群体的重要前提。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对北宋荆州地区的研究主要包括诗歌官学等文化方面、荆州官员个体、军事地理、江汉平原水域和特产、两宋时期府名和地方行政区划的研究。对于江陵府和荆南府二者关系没有详細的辨析,只简单阐释或直接引用《宋史》等相关文献。因此,本文重点论述二者的关系及其影响。
荆州地区为赵宋一朝南下统一和北防御敌发挥了巨大作用,其间,该地区的地方政府官员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整理发现,对于北宋荆州地区的知府,官员任职记录多为荆南府而不是江陵府。两宋时期,有明确文献记载的“荆南府”出现在宋高宗时期。出现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江陵知府需要兼任荆湖北路的军事长官,即兵马钤辖,掌握本路最高兵权,江陵府也就成为荆南军府,知府亦可称为知荆南府。这种形式既有利于及时镇压少数民族叛乱,也有利于防止地方权势壮大,威胁中央。
一、北宋“知荆南府”的现象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荆南节度使高继冲归朝,北宋政府也就相应统辖了荆南政权下的“州、府三(江陵府,归州、峡州),县一十七,户一十四万二千三百”。当时,荆南是指五代十国之一的荆南国,江陵府只是其统府之一。统一南方以后,为更好地统辖各地,避免出现五代十国时期地方割据的情况,北宋于至道三年(997年)开始在全国划分“路”,至宋神宗年间,全国共有二十三路,其中荆湖北路的范围主要包括:
“北路。府二:江陵,德安……江陵府,次府,江陵郡,荆南节度。旧领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兼提举本路及施、夔州兵马巡检事。建炎二年,升帅府。四年,置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绍兴五年罢。始制安抚使兼营田使,六年,为经略安抚使;七年,罢经略,止除安抚使。淳熙元年,还为荆南府。未几,复为江陵府制。”
由此可知,北宋荆州地区隶属于江陵府,而且整个北宋九朝没有设置荆南府。直到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荆南府才开始设置。根据《宋两湖大郡守臣易替考》中对任职江陵府、荆南府的官员统计,从乾德元年到靖康元年(1126年),有文献记载的在荆州地区任职的知府共计102任、96位,包括知江陵(府)19任,知荆州府1任以及知荆南(府)76任。“(吕余庆)建隆三年,迁户部侍郎。丁母忧……知江陵府”,“(郭贽)七年,以本官参知政事……知荆南府”,“(许仲宣)雍熙四年……移知江陵府”,朱巽知荆南府,李若谷知荆南,梅询知荆南府,郭贽寻知荆南府等。《梦溪笔谈》载:“荆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万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欧阳修集》载:“荆南府紫府观并潭州南岳真君观开启皇帝本命道场青词。”《王安石集》载:“庆历五年,天子以尚书都官员外郎通判荆南府王公为侍御史。”《曾巩集》载:“知荆南府荆湖北路兵马钤辖,浚渠为水利。”以上多条文献记载说明不仅官员职务有“知荆南(府)”的现象,其他涉及荆州地区的文献记载中也出现荆南府。而北宋现存的历史文献并没有具体记载“荆南府”或“知荆南”的原因,对“府名”十分重视的北宋出现这种现象,其背后原因值得深究。
二、北宋军政合一与“知荆南府”
北宋时期,地方官员的设置经历过几次改革,军政与民政大权逐渐统一。宋仁宗实施庆历新政之前,地方各路的军政与行政各有官员执掌,全国各地执掌兵权的官员主要为都部署路、兵马钤辖以及提举兵甲司三种不同类型。庆历新政以后,为更好地治理各路,行政与军事大权集中于各路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文献中,“知荆南”现象的出现与这类官员有关。主要原因就是江陵知府兼任荆湖北路最高军事长官。
北宋初期,朝廷在全国军事重镇或有军事危机的地方设置安抚使。荆湖北路在宋仁宗时期设置过安抚使,事态平息后,就立即撤销,因而荆湖北路主要实行兵马钤辖司和提举兵甲司制度。两司率臣掌控本路军权,主要职责是职掌总管军旅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及兵将属官的训练、教阅、赏罚等事。《宋史·地理志》记载,“江陵府,次府,江陵郡,荆南节度。旧领荆湖北路兵马钤辖”,说明江陵府知府在早期兼任荆湖北路的兵马钤辖,是荆湖北路的军事最高长官。这在文献中有大量相关记载,比如,《容斋随笔》记载“荆州,军额曰荆南,府曰江陵,而守臣则曰‘知荆南,通判曰‘通判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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