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pdfVIP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pdf

  1.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

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

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

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

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

利后果。

诉讼中证据的提供是极其重要的,法官对案件做出判决,

往往能够作为参考依据的就是证据。只有通过证据,才能一

点一滴的找出案件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对此,我国

制定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

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

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

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

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

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

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

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

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

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

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

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

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

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

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

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

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

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

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

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

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

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

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

担。

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

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

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

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

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

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

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

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

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0****313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