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R M.2030 非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相关无线电源对 1164-1215 MHz、1215-1300 MHz 和1559-1610 MHz频段内卫星无线电 导航业务系统和网络造成 脉冲干扰的评估方法-prin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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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R M.2030建议书
(12/2012)
非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相关无线电源对
1164-1215MHz、1215-1300MHz
和1559-1610MHz频段内卫星无线电
导航业务系统和网络造成脉冲干扰的评估方法
M系列移动、无线电测定、业余
和相关卫星业务
ii ITU-RM.2030建议书
U吕
无线电通信部门的职责是确保卫星业务等所有无线电通信业务合理、平等、有效、经济地使用无线电频谱,不受频率范围限制地开展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议书。
无线电通信部门的规则和政策职能由世界或区域无线电通信大会以及无线电通信全会在研究组的支持下履了。
知识产权政策(IPR)
ITU-R的IPR政策述于ITU-R第1号决议的附件1中所参引的《ITU-T/ITU-R/ISO/IEC的通用专利政策》。专利持有人用于提交专利声明和许可声明的表格可从/ITU-R/go/patents/en获得,在此处也可获取
《ITU-T/ITU-R/ISO/IEC的通用专利政策实施指南》和ITU-R专利信息数据库。
系列
ITU-R系列建议书
(也可在线查询/publ/R-REC/en)
标题
BO
卫星传送
BR
用于制作、存档和播出的录制:电视电影
BS
广播业务(声音)
BT
广播业务(电视)
F
固定业务
M
移动、无线电定位、业余和相关卫星业务
P
无线电波传播
RA
射电天文
RS
遥感系统
S
卫星固定业务
SA
空间应用和气象
SF
卫星固定业务和固定业务系统间的频率共用和协调
SM
频谱管理
SNG
卫星新闻采集
TF
时间信号和频率标准发射
V
词汇和相关问题
说明:该ITU-R建议书的英文版本根据ITU-R第1号决议详述的程序予以批准。
电子出版
2014年,日内瓦
。?国际电联2014
版权所有。未经国际电联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手段复制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IT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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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RM.2030建议书
ITU-RM.2030建议书
非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相关无线电源对1164-1215MHz、
1215-1300MHz和1559-1610MHz频段内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系统和网络造成脉冲干扰的评估方法
(ITU-R217-2/4和ITU-R288/4号课题)
(2012年)
范围
本建议书提供非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RNSS)的相关无线电源1对1164-1215MHz、1215-
1300MHz和1559-1610MHz频段内卫星导航业务系统和网络造成脉冲干扰2进了初步评估所用的方法。评估方法包括每一频段和每类RNSS接收机的一套公式、推荐使用参数表和允许的劣化比3。虽然评估方法所含公式适用于1559-1610MHz频段中的RNSS接收机,但需开展进一步研究,以便在彻
底确定1559-1610MHz频段的评估方法U,确定该频段所需的推荐方法参数表和允许的劣化比。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
考虑到
a)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RNSS)的系统和网络在全球范围内为许多定位、导航和授时应用提供准确信息,包括某些频段的安全性能以及在某些环境和应用情况下的安全性能:
b)无线电发射机通常会根据其使用条件进了一定程度的带外发射:
c)虽然《无线电规则》(RR)附录3规定了允许的最大发散发射功率电平,但也指出,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功率电平可能无法充分保护空间业务的接收电台,因此应根据电台的地理位置考虑在每一具体情况下采用更为严格的功率电平,同时该附录规定的电平可能不适用于使用数字调制技术的系统:
d)1164-1215MHz、1215-1300MHz、1559-1610MHz和5010-5030MHz频段亦划分
给了除RNSS外的其它主要或次要业务:
e) RNSS频段内来自其它RNSS系统和网络的发射、其它业务和无线系统的发射以及无用发射可能对RNSS系统或RNSS网络的接收机造成干扰,因此应在干扰评估中予以考虑:
1“相关”一词系指通过其它手段(如,扫描天线波束的使用)在RNSS接收机上发射射频脉冲或生成等效射频脉冲的无线电源。
2ITU-RM.1318-1建议书提供有关持续干扰源的分析方法。
3有关劣化比的描述见附件1第3段,有关允许劣化比数值见第4段。
f) 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工作,以充分明确在1559-1610MHz和5010-5030MHz频段内及附近出现的脉冲射频(RF)发射源对RNSS接收机产生的干扰影响,
注意到
a) 若干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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