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体系设计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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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体系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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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近年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中央科技型企业不断探索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人才潜能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被认为是薪酬体系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然而中长期激励体系的设计没用统一标准,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缺乏构建多元化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实践经验。本文构建符合中央科技型企业的中长期激励体系,并指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中央科技型企业;薪酬改革;中长期激励

一、中长期激励体系的设计原则

(1)明确政策导向,合法合规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对中央科技型企业各类核心骨干人才的激励,持续推动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控股的46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中航工业、中电集团等中央企业所属的20户科技型企业开展了岗位分红权激励,中国宝武所属欧冶云商、中粮集团所属中国茶叶等10户企业还规范开展了首批员工持股试点。总体上看,当前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是恰逢其时,其政策依据包括:《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0〕148号)、《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6〕274号)、《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国资厅发考分〔2017〕47号)等。构建多元化中长期激励体系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稳步推进和开展各项工作。

(2)技术创新导向,按贡献分配

构建多元化中长期激励体系的目的是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优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体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关键技术创新人员,因此这批人将成为中长期激励的重点对象。建立以科研成果、科技贡献为评价指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科学评价业绩贡献的基础上,实施多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对中长期激励计划实施动态管理。

(3)多元化,多层次体系设计

中长期激励的种类很多,可供不同类型、不同战略、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自由选择。共分为四类:第一类管理要素型,如任期激励。第二类技术要素型,如岗位分红权。第三类资本要素型,如员工持股。第四类知识要素型,如股权、期权和科技成果入股。值得注意的是福利类激励,这一类比较容易被忽视,但其不但能给员工安全感、归属感和成就感,还可以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方向趋同。从长期来看对吸引员工、留住员工、激发员工潜能意义重大,这类主要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弹性工作制、带薪假期等。

(4)岗位评价先行,公正透明

首先,科研人員的技术创新要结合创新贡献进行评价,从而确定创新报酬。其次,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的发放规则要进行合理设计,处理好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关系。再次,企业要建立中长期激励监管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岗位评价与绩效评价公正透明,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

二、构建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元”

设计中央科技型企业的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元”,即在中长期激励的“工具箱”中寻找适合的激励工具。中央科技型企业激励对象侧重于单位中高层管理者、核心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中央科技型企业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中长期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将推动企业更快转型,更好发展。

(1)股权类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方式包括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首先,对单位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实施此激励。其次,各激励对象薪酬额度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额度的比例,应根据公司岗位评价和绩效评价确定。再次,实施股权激励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条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一般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

(2)分红类激励

分红类激励是企业将部分分配利润奖励给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管理骨干的激励方式,主要包括岗位分红权和项目收益分红两种方式。中央科技型企业应当结合岗位评价、项目业绩考核结果来挂钩分红激励额度,同时个人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个人分红类激励的兑现。

(3)科技成果转化类奖励

中央科技型企业可采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或转化股权激励等形式,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科技成果完成部门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单位应当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效益为目标规定具体制度内容。

三、构建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层次”

中长期激励的“层次”是指激励人员与激励时间的匹配。中长期激励的对象应是做出较大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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