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困境.docx

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困境.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困境

?

?

中共成都市金堂县委党校四川金堂610400

摘要:在对法治建设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完善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之下,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日益缩小。乡村司法所以及法律服务所在分离之后都陷入了困境,其中法律服务所由于竞争力不弱,所占市场比例越来越小。而司法所由于司法机关以及乡政府的限制,所受的财政压力逐渐增大。因此,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受限于经济条件,面临着较大的困境。

关键词: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困境

1导语

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国家出台不同的法律条文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去年,我国刚把推进法制建设修改为法治建设,说明我国对于法治的重视。但是,我国农村的法治进程发展缓慢,尤其是对中西部农村基层的法律服务业来讲更是如此。在“两所分离”后,基层司法所以法律服务所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由于中西部农村经济的问题,导致两者都处于较大的困境之下。

2市场竞争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困境

在上世纪的80年代,由于改革开放的政策刚被推出,我国农村的生产力被彻底解放出来,粮价不断上涨,此时农村经济有了比较繁荣的现象,这个时候也就出现了与农村法律服务相关的机构。在中西部的农村,只有较大的农村有着派出所,当乡民有了纠纷后,如果去找派出所解决问题,会比较麻烦。因此,乡镇法律服务所就代替派出所来解决乡民之间的纠纷。这个时候,乡镇的法律服务所在需求之下产生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但是在千禧年左右,尤其是在这之后,乡村法律服务所的市场需求逐渐减少,遭遇了越来越严重的困境。

首先是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素养不断下降,导致越来越少的人来法律服务所处理问题。在最开始的法律服务所中,出去岗位不适应以及能力不达标的人员,还剩余素质较高的法律工作人员,一部分会因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努力学习之下,成为律师,离开了法律服务所。而另一部分会在于乡镇政府人员打交道过程中,进入乡镇政府,最终法律服务所剩余人员多是素质能力一般的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西部农村法律服务所人员不断被分流。由于外部有着更多的机会,所以更多的人选择更好的方向发展。而留下的人即使素质达标,也很难保障法律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保持良好的性价比,法律服务质量很难和人们要求的一样。况且人们选择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法律服务所所占的市场比例下降的就很严重了。在农村人民想要更高质量服务的时候,有律师事务所作为优先选择,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会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只要支付足够的金额,便能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虽然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不甚良好,但是律师事务所的出现进一步挤压了法律服务所的市场生存空间。而在人们想用更低价格享受服务时,则会有“赤脚律师”代替法律服务所来发挥作用。“赤脚律师”同“赤脚医生”一样,都是没有经过司法登记的人员,但是他们会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一定质量的法律服务,在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不乐观的情况下,会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赤脚律师”来处理纠纷。这就导致原本属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市场份额被严重侵占。

此外,由于司法所与农村服务所部门分离,导致其原本占有的市场也被一分为二。其中,司法所作为政府部门,还会更多的受到农民的信任。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就算是中西部农村基层政府,也会有专业的执法人员,而且相关机构也越来越完善,其所能处理的案件也就越来越多。而且在现如今,村委会会行使调解纠纷的职权,只有当村委会无法良好调解纠纷时,才会交给司法所以及法律服务所来处理,这就减少了法律服务所可以接受的纠纷案子。

在律师事务所、“赤脚律师”行业竞争者增加的情况下,法律事务所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受到了挑战,所占市场份额自然减少。而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更好的形式司法职责,导致法律事务所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其处境也就越来越困难。

3“条块矛盾”与乡镇司法所的困境

在法律服务所市场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法律服务所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其实质是乡镇政府合法盈利的分支机构,简言之就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法律服务所在收益良好的状况下,自然会被上一级司法局所干涉。司法局想要将法律服务所划分进入其编制内,以赚取盈利。这是最初的“条块矛盾”,部分地区法律服务所对于政府编制的需求,划入司法局内。但是有着相当一部分法律服务所由于自身利益的需求,依旧属于乡镇政府的管辖。但是在新世纪以后,我国出现了新的法律文件,将法律服务所从事业编制中剔除,“两所分离”在法律的强制下实现。司法所开始代替法律服务所存在于乡镇政府之中,行驶相关的法律职权。虽然司法所对法律服务所还有名义上的指导关系,但是在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关联。

司法所在归司法局管辖之后,乡镇司法员的基础工资则是由司法局负责,主要来源于县财政

文档评论(0)

136****64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