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市场价值高估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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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市场价值高估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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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娴雅

摘要:我国创业板自2009年10月23日开市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产生了一百多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高达五十多倍的市盈率为企业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畸形发展。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显著的价值高估问题及其危害,并着根据其成因提出适应我国创业板发展与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价值高估;市盈率

一、发展现状

我国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上市,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创业板有效解决了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推动向创新型国家的转变。截至2015年10月23日,创业板共有484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728.4亿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总市值为45688.56亿元。创业板的成立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便利的融资渠道。

二、创业板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价值高估

数据显示,创业板的第一批28家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6倍,之后的创业板新股新研股份的发行市盈率更是达到150.82倍。在190家创业板公司中,162家公司首发市盈率在50倍以上,占比高达85.2%。如果说第一批上市的公司数据统计的“可观”源于人们往往对新事物的追捧,那么自09年以来创业板市场系列数据的持续走高则又说明了什么?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创立和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在短期内获得了巨额财富的积累,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资金基础。但过热的创业板上市热潮也暴露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诸多问题,高达五十多倍的超高市盈率给我国资本市场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方面,高市盈率意味着上市公司在短时间获得显著价值增值,公司财富骤增。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受自身能力局限,不可能通过主营业务完全吸收这笔财富,因为仓促上马新投资项目往往以Npv①值为负告终,徒增公司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者之所以积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就是看中了其“高新”背景下的巨大发展潜力,然而“高新”从另一个角度讲往往也对应“规模小”“发展不成熟”,中小高新企业无法有效消化巨额财富的后果就是直接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损,股票内在价值随之降低。

三、成因分析

(一)宏观环境因素

一方面,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变是导致创业板高市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逐渐好转,2009年度我国的GDP、CPI等多项指标均符合预期,投资者普遍再次关注于股票市场,股票市场回暖,股价普遍上涨。另一方面,我国自主创新战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提出也导致了创业板相关问题的产生。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都拥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再加上国家对其提供了大量政策支持,投资者普遍看好这些以自主创新为特色的成长型企业,创业板作为为这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新平台,自然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对象。

(二)创业板自身内部因素

1、投资者自身因素——“炒新”的历史偏好。我国股市“炒新”偏好由来已久。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技术性缺失的问题,我国股票市场上的很多散户投资者投资都不够理性,总是盲目地跟随机构投资者追新炒作。截止于2010年9月30日,开通创业板的投资者有近1487万人,实际参与到新股的申购或交易的投资者多达363.90万。大多数投资者并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判断股票的投资价值,认为能上市的公司都是被精挑细选过的优质公司,购买股票时随波逐流,盲目地追涨杀跌都容易导致“羊群效应”的产生。

2、利益相关方的助推。在股票市场不成熟和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今天,在新股发行过程中有着太多的利益相关者,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原因致使新股发行价格偏离其真实价值。第一,保荐机构。一方面,保荐机构的收费方式有理由使我们相信他有推高市盈率、高股价的动机。另一方面,保荐行业的另一个潜规则“保代持股”也是诱惑保荐机构推高股价的原因之一。第二,询价机构。一方面,询价机构的报价如果低于最终的发行价格就会失去配售新股的资格,询价机构为了获得配售机往往容易报出较高的价格。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一向供不应求,上市首日收益率居高不下,受这种新股供求关系的影响,机构投资者会报出高价以尽量排除中小投资者,寻求更高的中签率以获得最大利益。第三,承销机构。目前,我国新股IPO采用承销方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承销商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不可避免的和保荐机构一样会和机构投资者捆绑成利益共同体。在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有较好预期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利用一些特定的炒作方式吸引大量的投机者,形成一种新股热炒的操作模式。

除了上述相关利益方外,发行公司本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相关机构也都存在与发行价格相关的利益联系,他们或是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或是通过获得赠送股,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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