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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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学习目标: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与法治关系的讨论。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目录一二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导入灋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因此,它被称为中国法律的图腾。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夏商周:德治与法治的渊源夏朝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商朝西周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1、德治思想的渊源(1)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2)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材料《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鲜(穷人)鳏寡”,“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天子如果不能称职,皇天上帝就会改选别人,要永命必须保民。——范文澜《中国通史》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夏商周:德治与法治的渊源《禹刑》夏朝商朝西周《汤刑》《九刑》材料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乱)世也。——《左传·昭公》材料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2、法治思想的渊源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但都在习惯法的范畴内。3、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由贵族掌控,有明显的阶级性。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新思想。2、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铸刑书”而引起。子产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叔向法治德治VS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材料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左传·昭公六年》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3、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的体现——儒家与法家之争类别儒家法家教化思想理论来源代表评价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主张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人性善人性恶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儒家重视民生与民意;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颁行法令,奖励耕战)韩非: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适应统治者需要,利于富国强兵和君主专制,推动秦统一。材料一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材料二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均摘编自《史记》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一)秦汉时期——律令并行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3、秦汉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张家山汉简材料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指导思想:外儒内法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1、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2、量刑原则:依据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曾宪义《中国法制史》3、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4、特点:以经注律、礼法合流、德主刑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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