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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五]》
一、前言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病案管理制度[五]》。本制度明确了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规范病案管理工作,确保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
1.病历保存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1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30年。
2.保存方式:采用纸质和电子病历并行保存,确保病历的安全、防潮、防火、防盗。
3.保存场所:设立专门病案室,配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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