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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SJ-NW-77-2010
代替
规范等级
三级规范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
组合仪表布置设计规范
2010-02-20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随着公司的速发展,在汽车自主开发设计中,组合仪表布置设计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组合仪表布置不仅要满足组合仪表视野要求,前方下视野要求,组合仪表遮光性要求,还要满足与仪表板本体连接的结构设计要求,与方向盘、管柱间隙要求等,因此有必要制定组合仪表布置设计规范,希望能对从事内外饰件设计的人员提供组合仪表布置设计方面的参考。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指规范的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
版本号
制定/修订者
制定/修订日期
批准
日期组合仪表布置设计规范
1范围
本设计规范主要提出汽车组合仪表布置设计一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M1类汽车的组合仪表布置设计。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1562-199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SAEJ1050DESCRIBINGANDMEASURINGTHEDRIVERSFILDOFVIEW;
视野校核规范;
规范内容
组合仪表布置设计规范
3.1输入条件:
95%、99%眼椭圆尺寸及位置(由R点、座椅靠背角和行程确定),方向盘尺寸及中心点位置,方向管柱尺寸及位置,选定的组合仪表。
3.2组合仪表的视野性
驾驶员在观察仪表等显示信号装置时,其视线会受到转向盘轮缘、轮毂或轮辐的阻挡,在仪表上会形成盲区。为不影响驾驶员对仪表的读识和对控制件的操作,必须确定仪表板上的盲区和可视区的范围,将仪表布置在驾驶员无需转动头部和躯干就能看到的地方。
组合仪表视野要求:汽车仪表的可视范围(对驾驶员双眼)应全部得到满足,不被方向盘所遮挡。
3.2.1确定组合仪表
组合仪表平面95%眼椭圆水平线V2点方向盘组合仪表前视野下5°
组合仪表平面
95%眼椭圆
水平线
V2点
方向盘
组合仪表
前视野下5°线
图一组合仪表表盘平面及表盘中心点位置的确定示意图
A:前方下视野线与水平线夹角B:组合仪表表盘中心到眼椭圆中心连线与水平线夹角C:组合仪表表盘平面垂线与组合仪表表盘中心到眼椭圆中心连线的夹角L:组合仪表表盘中心到眼椭圆中心的距离V2点定义见GB11562-1994中的3.5.1和5.1部分
如图一所示,组合仪表表盘平面的确定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确定组合仪表表盘中心位置到眼椭圆中心的距离L,另一个是确定组合仪表表盘平面的角度C。这两个因素确定后,组合仪表表盘平面的位置就可确定出来。
3.2.1.1确定
首先确定组合仪表中心位置到眼椭圆中心的距离L。此距离一般取750±50mm,最大不超过
其次,根据方向管柱位置确定组合仪表边界到方向管柱的最小距离,此最小距离一般取30mm,可调方向管柱可取40mm
第三,前方下视野角度A应大于5°,根据前方下视野角度A位置确定组合仪表上边界到前方下视野角度A的最小距离,此最小距离具体值应根据主仪表板主拔模方向和遮光罩的具体结构定,一般不小于50mm
另外,应尽可能使驾驶员的视线处于下视角10-200范围内,一般取150。极限为300。
这样根据以上三条可初步确定组合仪表表盘中心的位置。因为驾驶员一般通过方向盘去观察仪表,因此初步确定组合仪表表盘中心的位置时,应使仪表盘中心在方向盘轮毂上边缘与上轮缘连线的中点与眼椭圆中心的连线上。
3.2.1
组合仪表表盘平面的角度由组合仪表表盘中心与眼椭圆中心连线确定。组合仪表表盘平面与组合仪表表盘中心与眼椭圆中心连线的夹角一般控制在90-100o范围内(即图一中角度C:00≦C≦100),并尽可能保证90o;因为从垂直角度看组合仪表表盘的读数误差小,角度越斜误差越大。
根据3.1.2.1.1初步确定的组合仪表表盘中心的位置,就可以初步确定组合仪表表盘平面的角度。
3.1.2.1.3确定组合仪表表盘中心在Y方向上的位置
为保证组合仪表视野良好,最好使组合仪表表盘的中心平面(即Y平面)与方向盘中心(Y平面)重合,此时可保证组合仪表表盘的可视区域最大;如果不能重合,应保证仪表表盘的中心平面(Y平面)与方向盘中心平面(Y平面)向右偏差不大于10mm。
3.2.2对初步布置的组合仪表位置进行
95%眼椭圆
95%眼椭圆
组合仪表
组合仪表
图二驾驶员通过方向盘观察组合仪表表盘上的仪表和显示信号示意图
确定组合仪表表盘的中心位置和角度后,还须对组合仪表的初步布置的位置进行校核,使确定组合仪表表盘不能进入组合仪表视野盲区,否则将会影响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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