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S03051-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实践课程-王海波.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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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3

ADDINCNKISM.UserStyle《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课程教学大纲

(实践课程·2023版)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号

0723S03051

开课单位

法学院

课程名称

(中文)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

(英文)LegalNegotiationandLegalDebate

课程性质

选修

考核类型

考查

课程学分

1

课程学时

34

课程类别

专业发展课程(专业拓展课程)

适用专业(类)

法学

二、课程描述及目标

(一)课程简介

在法学学科体系中,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以研究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为宗旨,与其他学科有着密切联系。开设这一门课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对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不仅掌握有关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

《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课程是本专业(类)的一门专业发展课程(专业拓展课程)课程,旨在培养法律实操能力,讲授法律谈判、法律辩论的知识、技巧。本课程主要涉及商谈、策略、说服等理论。本课程主要包括法律谈判的策略选择、法律谈判的方案制定、法律辩论的要点把握等项目。

(二)教学目标

本课程以研究和学习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为主要内容,综合应用各部门法学知识,具有显著的实践性的一门非常重要的应用型专业课程,以培养高素质的律师、公司法务以及司法行政与行业管理人员为培养目标。通过本课程,使学生了解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基本性质、特点和任务,能够运用这些具体的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课程目标1:系统掌握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基本理论、原理和法律规定,并对遇到的实务问题能熟练查找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课程目标2:熟悉、掌握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实务知识;掌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法律责任。

课程目标3:掌握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实务中的程序、方法、技能和技巧等操作规程和应注意的基本问题;能运用所学知识开展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相关业务;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处理实践的能力。

三、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毕业要求指标点

课程目标

1-1:掌握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基础知识,熟悉现行的主要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的相关知识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1-2:具有能够运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与立法及司法解释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分析法律关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2-1:通过分析和法律适用,能够对复杂的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中的问题提出多种解决方案。

课程目标3

2-2:能够运用法学基本理论、法律思维方法、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法学研究方法,分析和证实解决方案的合理性。

课程目标3

3-1:能够根据当事人特定需求给出法律解决方案的关键内容

课程目标3

3-2: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法律解决方案

课程目标3

四、教学方式与方法

本课程在讲授的基础上,同时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课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强化科学思维的训练。习题课、讨论课、案例课是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提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应在教学教师引导下以讨论、交流为主。鼓励通过网络资源、专题讲座、探索性实践、小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展开探究性学习。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智力和潜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实践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序号

实践内容

基本要求

学时

方式

对应课程目标

1

组织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学习

掌握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业务范围、知识要点。

7

实习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2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熟悉辩论的业务流程、工作方法。

9

实训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3

3

法律谈判

参与企业法律谈判。

9

社会调查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3

4

组织庭审旁听

了解律师的权利、义务,初步掌握律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9

参观考察

课程目标1

课程目标2

合计

34

(注:实践内容应当具体可测,明确基本要求和实现方式,如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参观考察、下乡实践、写生等。)

六、实践成果呈现要求

实践成果以实习日志、实践心得等报告形式呈现;结合实践和学习,开展模拟法庭、文书书写等比赛活动。

七、学业评价和课程考核

(一)考核类型:?考试?考查

(二)考核方式:?实践报告?实践作品?项目汇报

?其它:论文

(三)成绩评定:

考核

依据

建议分值

(百分比)

考核/评价细则

对应课程目标

过程

考核

30%

出勤

10%

上课纪律,有无迟到、旷课等

课程目标1

作业

10%

文书写作、应用练习

课程目标2

表现

10%

课堂发言、讨论活动表现,课堂个别提问

课程目标3

期末

考核

70%

期末以撰写实践报告、进行项目汇报或撰写专题论文等方式考察学习情况。

课程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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