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点控制与防范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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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点控制与防范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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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利润盈亏等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建设顺利完工的基础和保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施工合同自身内容不完善引发后续问题、合同履行中出现主客观方面的实质违约、项目施工中存在管理监督疏漏等一系列行为,都可能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对各类法律风险做好事前积极预防,事中认真处理,事后总结经验教训,着力于通过化解风险为企业降低经济损失,避免社会信誉损失,才能促进企业发展。本文旨在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防控措施展开分析,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点;控制;防范对策

一、引言

当前形势下,我国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日趋完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类项目投资方式不断创新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新形势下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而企业的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合同管理都离不开法律的指引,合同管理更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实施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各方合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基础,合同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合同也是各方合作谈判、争议解决、诉讼维权中重要的依据和证据。[1]在建筑市场上,施工企业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业主单位通过限制性条款,将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垫资付款等风险更多地转移给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为确保项目承揽和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法律风险做出提前预测和合理控制,才能保障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和企业健康发展。

二、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相关管理风险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自然风险,即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二是商业风险,需要通过商业谈判和协商来规避;三是法律风险,需要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来预防控制。施工企业只有重视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从制度入手,从管理抓起,提前预防,着重监控,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才能有效避免市场风险,确保项目盈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风险点

首先要识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点。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承揽时,应充分考察该工程项目有无涉及不规范招标、是否在招投标前签订合同、联合体投标时的权责划分、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后果,并做出准确判断。[2]其次要预测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点,主要涉及合同备案与否的影响、工程质量标准、工期和进度规定、价格波动、索赔条件和期间、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的调整、责任缺陷期与保修期的约定、竣工验收、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工程计价和结算、违约责任认定、纠纷处理约定,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二)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点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物价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常见的单价合同,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发包人为了转嫁风险,通常向承包人提出严苛的、责权利相对不平衡的单方约束,故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项目投标管理。在项目招标前,应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对合同标的额较大、涉及重大投资及本区域重点项目应开展专门的尽职调查,特别要关注项目资金来源和业主资信、担保等情况。[3]同时,要组织内部职能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逐项评审和经济评估,找出主要风险因素,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尽可能地做出准确判断和有利选择。工程项目中标后,在合同谈判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条款要逐条进行研究,对发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必须要约定明确具体,务求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分配合理有据,防止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合同存在漏洞且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而造成的合同自身风险。

(三)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分析

1.工期延误风险

工期延误指工程实际完成时间迟于合同约定的完成日期。从法律上说,工期延误就是一种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等。一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往往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通常情况下应以实际开工的时间点来确定。在发生工期争议时,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能够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材料,如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工程监理记录、会议纪要、开工许可证等作为证明。另一方面,合同工期必须合理制定,但实务中往往由于业主单位未办齐各类建设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图纸未能及时交付、施工环节不能有序衔接等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中,建筑施工企业要关注因发包人过错造成工程项目停工、窝工等损失,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其应承担的工期延误和赔偿责任。

2.工程变更风险

项目施工中,因业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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