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行业监管部门及主要政策及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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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行业监管部门及主要政策及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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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手段,对影响环境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通过所获取环境监测数据来判别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是及时、全面、准确获取环境监测数据、准确预警各类潜在环境问题、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的专用设备。

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测可以分为水质监测、烟气监测、噪声监测、生物监测、辐射监测、土壤监测等不同门类。目前,力合科技主要从事水质监测和空气/烟气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服务。

在水质监测及空气/烟气监测领域,按照监测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类:

根据监测手段、监测目的不同,环境监测可分为实验室检测、在线监测和应急监测。

1、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1)主管部门

环境监测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已整合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计量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检定规程,并对各类型涉及计量性能的仪器仪表企业进行计量溯源、计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家环境监测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产业优化布局和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信部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力合科技(施仪器仪表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行业内主要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行业专家自愿组成并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责为:制定环境保护产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利益;积极参与制定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是以仪器仪表制造企业为主体,包括与仪器仪表有关的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职能主要包括参与编制行业标准、行业指导、行业规划、技术交流、行业数据统计、产业及市场研究、与国际组织交流等。

(2)管理体制

①环境监测设备属于计量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145号公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内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生产需要依法办理型式批准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6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修改,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行政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新计量法中规定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第三方检测服务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取得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六号主席令),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2,《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145号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3,《关于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事项的公告》(质检总局2018年第二号),自2017年12月28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对2017年12月28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的,依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终止办理。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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