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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保期就是说国家制定的对工程质量的最低时间内的

质量保修期,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工程质量无端的出现

什么问题的话,其实都是不正常的。而且工程质量的质保期

内,承包方是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无偿维修的,关于质保期的

规定时间也不一样。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工程质保期5

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

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质保期就是说国家制定的对工程质量的最低时间

内的质量保修期,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工程质量无端的

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其实都是不正常的。而且工程质量的质

保期内,承包方是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无偿维修的,关于质保

期的规定时间也不一样。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工程质

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

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

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

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

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

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

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

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

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

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

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

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

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

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

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

修费用)。

▲三、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

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

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

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

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

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

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

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

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

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

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

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

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

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

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

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

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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