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学校校园广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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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学校校园广播设备采购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s202407029

项目名称:2024年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学校校园广播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185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学校校园广播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sdf.lkj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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