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智慧法院的运行机制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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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智慧法院的运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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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秦晴邱晨怡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远见卓识、开拓创新,顺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通过成立互联网法院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互联网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和在线化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本文将以杭州互联网法院为实例,以点到面地去研究智慧法院的现实意义和应对互联网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的挑战的有效方法,提出完善智慧法院运行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智慧法院;“互联网+”模式;法治理念;信息化管理

一、智慧法院概述

所谓智慧法院,就是让法院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司法规律、体制改革全面结合,有效服务于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裁判纠纷、定罪量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而智慧法院体系建设具有全面覆盖性、互动及时性、透明公开性、科学智能性等特点,不仅有利于提升司法质效,更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公信。

分析智慧法院的运行机制后我们可以发现:首先,智慧法院的设立是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时代需要,体现了改革的责任导向。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始迈入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时代,如何有效服务网络经济发展大局、保障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这是新时代赋予司法的新使命新担当。

其次,智慧法院的设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相较于传统法律制度而言更便于解决涉网案件。随着电商、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发展,相应的网络侵权、网络欺诈等涉互联网诉讼案件随之增多,建设专门的涉网案件专业法院,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让大数据为司法业务服务。

最后,智慧法院的设立推进了司法供给侧改革,落实了司法公正为民的宗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改变,智慧法院的设立,彰显了互联网具有的“泛在性、通用型、低成本”等便民优势,从而为改进司法供给、实现司法公正为民找到了新型方式。

另外,智慧法院在运行过程中与传统法院相比,突出了几项独特的发展优势:

1.提升司法质量,有效应对互联网专业化的司法需求

智慧法院所具备的文书自动生成、电子签名等功能,使得各项流程速度大幅度提升,做好司法信息公益服務,确保实时动态人民知晓,公开透明人民信任。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应用,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提升“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和统一裁判标准,同时缓解了当前诸多司法难题。

2.节省诉讼成本,进一步扩展司法便民的途径和范围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难惩罚”是传统上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而建设智慧法院,实现法院跨区域网络执行联动,与银行机构、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网络对接,让网络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变得触手可及。庭审的线上替代了派出法庭设置的必要性,模糊了法院设置的行政区划特点,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解决了传统法院“案多人少”、“审判效率较低”、“审判时间过长”、“群众法律常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等严重制约司法进步、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

3.智慧法院的建设有利于加速推动网络空间的法制化

新一轮科技革命正成蓬勃之势,不能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必将被时代、被人民所抛弃。智慧法院的设立使网络大数据技术被深度应用,一方面确保了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性;另一方面提升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参与能力,大大减低了信息、证据获取的先天不对等性。在拓展司法空间性的同时,又促进了网络安全化的实施。

二、智慧法院对传统法律制度的挑战

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和在线化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单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就会发生巨大变化,比如公民网络信息权的内容限定和使用方式、网络财产权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在传统民事法律理论中难以找到定论;同时,由于互联网的互通互联,人们的许多犯罪形式都不需要形式上的意思表示就可完成,这使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运用。正因为这些问题的产生,才能推动法律去突破传统价值观念,去塑造一个符合互联网属性、顺应信息社会发展的新的法律规则和司法方式,这样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对法律提出的挑战。

智慧法院对传统法律制度的挑战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1.诉讼管辖问题

互联网法院的管辖问题主要涉及特殊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以涉网合同纠纷为例,当事人可在众多要素中选择法律事实发生地来作为网络空间和现实法院的管辖连接点。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互联网平台为解决潜在纠纷,往往会要求消费者采取签订包含管辖条款的格式合同的方式来事先确定管辖法院,但目前的协议管辖规则已不足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商业实践,我们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没有规定当事人主张管辖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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