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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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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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军尹振涛

【摘要】互联网消费金融通过深化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以创新的方式全面赋能消费金融行业快速发展。这种创新体现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商业模式多元化、促进金融普惠化、增强消费场景化、加深金融科技化等方面。但是,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亦暗藏着众多现实问题,如:经营主体竞争激烈引发的市场乱象,行业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构分化严重,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滋生的金融风险,实际融资渠道有限与普惠性有待提高,金融科技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从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范缺失、法律规制模糊、风险防范等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我国亟待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并给予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金融风险;金融科技;金融监管;数字金融

F830A1004-0994(2020)03-0147-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与金融监管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3AJY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法制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BFX098);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调研”(项目编号:GQZD2020006)

一、引言

虽然消费金融起源于国外,但在金融科技背景下,该类型的金融模式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在我国获得了爆发式的发展。在我国当前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迈进,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从外贸拉动向消费拉动的转型换挡期,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其创新性、消费性和成长性,日益成为我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抓手,也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助推器”。

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发展,黄小强[1]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服务,它采用互联网与消费金融相结合的方式,其目的在于满足个人消费信贷需求。叶湘榕[2]认为,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创新影响主要包括改变市场格局、扩大市场规模和提高市场效率。邵腾伟、吕秀梅[3]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普惠金融,可以有效降低消费金融服务成本、延展消费金融“长尾”人群,降低广大中低收入人群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的主要问题与监管动因,张荣[4]認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困境在于银行优势难以撼动、资金来源匮乏、征信体系不健全以及P2P风险传导难以控制。尹振涛等[5]认为,互联网背景下的场景消费金融既带来了创新发展机遇,又蕴藏着巨大风险,其风险成因在于:忽视风险控制、监管体系不健全、征信体系不完善、行业发展不平衡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差等。程雪军[6]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既存在宏观风险、市场乱象、数据孤岛、法规缺失等宏观方面的问题,又存在结构失衡、产品同质、行业风险等微观方面的问题。曹淼孙[7]认为,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同时具备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技术特征,故而现行金融监管方式难以适应其发展要求。

可见,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既带来了发展机遇,又衍生出一系列监管问题与挑战。因此,本文基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金融监管建议。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创新体现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通过互联网运用诸多现代科技手段(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广大“长尾”用户提供线上信用贷款,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与金融需求。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技术基础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但其本质依然是消费信贷,并未脱离金融属性,它是传统线下消费金融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的体现,可以大大降低消费金融的行业成本,并有效提升消费金融行业的效率。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崛起源于第三方支付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如图1所示,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实现了交易规模从年初18.6亿元到年末60亿元的飞跃,在2014年交易规模突破百亿元,到2015年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2015年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依然保持较快增长,到2018年年末交易规模突破了万亿元大关,高达19428.9亿元。虽然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由于金融压抑、信用约束等原因,其依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市场规模上升空间[8]。

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呈“爆发式”增长的背后,隐藏着逐渐积累的风险隐患,具体表现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不良率的提升和不良贷款规模的极速扩大。如图1所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以及行业调研数据,我国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为代表的消费金融行业不良贷款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2012年仅为0.56%,2015年突破2%达到2.85%,2016年更是突破监管红线4%达到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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