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视觉智能产业合规性指引(2023版).docxVIP

桐庐县视觉智能产业合规性指引(2023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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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视觉智能产业合规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体目标和法律依据】

为引导视觉智能产业加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防范合规风险的能力,维护产业良性竞争秩序,保障视觉智能产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视觉智能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竞业限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视觉智能产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记录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I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配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的,未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的,违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二)合规建议:

.建议视觉智能企业在使用特种设备时,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相应使用资质,同时要确保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建议视觉智能企业配合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能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

第十八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违规风险点(涉及《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企业采取欺骗手段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由负责认定的部门取消其资格,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并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和荣誉称号,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项目和奖励的,由负责认定的部门取消该项目和奖励,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合规建议:

建议视觉智能企业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认证材料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的认定,不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不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第四节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九条【商标使用】

(一)违规风险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企业使用的商标被认定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合规建议:

建议视觉智能企业及时做好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不得侵权使用他人商标。

第二十条【专利使用】

(一)违规风险点(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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