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建法规讲义.doc

  1.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建法规讲义-面授-王丽雪

建设工程法规及有关知识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1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P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

包括的重要法律

宪法

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

民法商法

民法通则、协议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法、招标投标法

行政法

行政惩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許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

经济法

原则化法、节省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社会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协议法、矿山安全法等

刑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

法的形式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同意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措施”、“规定”)

地方规章

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同意的较大的市政府;

国际公约

法的效力等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尤其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特殊状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尤其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怎样合用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尤其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怎样合用時,由国务院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尤其规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怎样合用時,由国务院提出意見。国务院认為合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合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為合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時,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怎样合用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10

法人

条件

三独:名义独、财产度、责任独。

分类

企业法人

工商部门登记之曰成立

清华紫光集团

非企业法人

机关(行政)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

事业法人

清华大学

社会团体法人

(注:教材称為“社团法人”不对)(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曰;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曰)

1.项目经理部

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项目经理

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

代理

一、法律特性

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行代理行為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行代理行為

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為

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重要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被代理人

代理人第三人

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毕;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時解除协议,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為能力;

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為的终止,重要是第(1)、(2)、(5)三种状况。

1)被代理人获得或者恢复民事行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注:被代理人死亡和获得或恢复行為能力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转托代理

(复代理)

(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状况下,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時,由被代理人承担)。

2.无权代理

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3.表見代理

本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4.不妥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懂得行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為人实行民事行為給他人导致损害,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懂得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懂得代理人的代理行為违法不表达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8

物权

一、

文档评论(0)

159****174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