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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木瓜》赏析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编成
于春秋时代,据说是由儒家创始人孔子编定,本只称《诗》,后被儒家奉为经典之一,故称
《诗经》。是中国韵文的源头,是中国诗史的起点,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
《诗经》共分风(160篇),雅(150篇),颂(40篇),三大部分。它们都得名于音乐。
“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
“雅”是正的意思,分为大雅小雅。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
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颂”是用于宗庙祭祀的乐歌。《诗经》对中国两千年来的文学史发
展有深广的影响,而且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赏析:
《国风·卫风·木瓜》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
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主要有七种说法。成于汉代的《毛诗序》
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
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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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
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
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
《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
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
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
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
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
作者当是一位青年男子。《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
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
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
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
《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
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
诵程度还是《卫风·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
之一。因为关于此诗主旨说法多有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
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
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
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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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
《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
字句,变成
“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
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
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
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
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
“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
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
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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