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例题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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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例题分析--第1页

第八章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季度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适用税率-减免所得税额

2.实际利润额的确定。国税函〔2008〕635号文第一条明确:实际利润额=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以前年度亏

损-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预计利润也计入利润总额。

3.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财税[2009]133号规定,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25%-实际利润额×15%

4.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填报:

(1)政策规定。

⑴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⑵财税[2009]133号规定,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

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申报表如何填报。

①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万元的,预缴纳税申报表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利润总额×5%

②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预缴申报表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5%

(3)公式来源:

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免所得税额

①应纳税额=利润总额×25%

②实际应纳税额=利润总额×50%×20%=利润总额×10%

③减免所得税额=利润总额×25%-利润总额×10%=利润总额×15%

4.举例分析:

某民政福利企业,2009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捐赠收入200万;产品税金及附加9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000

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00万,广告费支出15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营业外支出

300万元(通过公益组织对外捐赠200万,直接向某小学捐赠30万元),2008年未弥补亏损80万元。收到国税部门退还增值税400

万元(民政福利企业即征即退)。要求:计算该企业2009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分)

解:

1.会计利润总额=6000-4000-90-(500+300+200)+200+400-300=1210(1分)

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例题分析--第1页

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例题分析--第2页

2.实际利润额=1210-80=1130(1分)

3.第一季度应预缴所得税额=1130×25%=282.5(1分)

二、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根据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

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三、年度应纳税额计算的实际应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计算公式:

1.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毛利额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

调增金额栏。

当期应作纳税调整增加的预计毛利额=预售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计税毛利率

②预售开发产品完工结转销售收入后,应同时对结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原已作过纳税调整增加的预计毛利额作为

纳税调整减少额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52行调减金额栏。

当期应作纳税调减的预计毛利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结转销售收入额×计税毛利率

3.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减免所得税-抵免所得税+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四、清算所得税额的计算的计算。

(一)清算所得=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三)清算应纳所得税额=清算所得×基本税率(25%)。

具体计算见财税〔2009〕60号和国税函〔2009〕388号。

五、其他扣除项目计算公式

1.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税法规定的特定事项捐赠可全额税前扣除

2.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15%(医药、化妆品、饮料制造30%;烟草企业的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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