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指引模版.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指引模版--第1页

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

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

管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征信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指

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个人信息指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

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获得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信贷信息及

其他个人信息。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类:

(一)未经信息主体书面授权查询个人信息;

(二)违法提供或出售用户名、密码,或用户名、密码保管

不善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三)查得的个人信息保管不善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网络系统或服务器被攻击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五)其他形式的个人信息泄露。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四川辖内所有征信系统接入机构(以

下简称接入机构)、四川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查询点和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代理查询点(以下简称“人行查询点”)。

第二章查询管理

第五条接入机构应加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和审批管

理。在贷前审批环节,没有履行查询授权手续或授权要素不齐备的,不得查询个人信

用报告。贷后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应取得查询用户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签字审批同意

(上线查询前置系统的机构可通过系统进行在线审批)。

第六条接入机构和人行查询点应当按照“规范查询、动态

监测、风险可控”的原则,上线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前置系统,统一规范管理个人信用

报告查询行为。

第七条查询前置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一)查询前置系统内的查询用户通过与征信系统的用户进

行绑定,间接访问数据库。查询用户不掌握征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二)查询前置系统应具备按期自动修改个人征信系统内用

户密码的功能;

(三)查询前置系统业务用机应绑定IP地址或MAC地址,专

机专用,确保查询用户的操作行为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四)授权资料上传、内部审批分别为贷前查询和贷后管理查

询发起前置条件。上传资料保存期限参照纸质档案资料执行;

(五)贷后管理类查询应实行审批制,审批用户由部门或单位

负责人担任;

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指引模版--第1页

个人征信信息风险防控指引模版--第2页

(六)合理设置查询风险监测阈值。对查询量级、查询异地

比率、查询增速等指标进行监测,出现异常查询行为能及时锁定,

并阻断查询;

(七)如实记录查询明细。包括查询用户、被查询对象、授

权文件、授权时间、查询用途、查询时间等。导出查询明细记录应经部门负责人审

批。

第八条新机构申请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应同步开发查询前

置系统。上线符合要求的查询前置系统是新接入机构开通个人征信查询权限的前提条

件。

第九条征信查询用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公共工作区域,

置于摄像头24小时监控范围内,监控记录保存时限不低于60天。

第十条接入机构和人行查询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屏蔽非

文档评论(0)

187****550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