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法律部分民法典ppt2.pdf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法律部分民法典ppt2.pdf

  1. 1、本文档共7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

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1.下落不明2年,

失去音讯之日起算;

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算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一)被申请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女、外孙子女)

(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

的亲属;(代位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的儿媳、女婿)

(三)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但是不

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除外。(原则可申请,但有例外)

3.法律后果(宣告效力)

1)构成离婚的法定事由(起诉离婚)。即: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应当准予离婚。但不是说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2)产生财产代管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发生争议的

法院指定。

案例

超哥因跟老婆吵架,于2019年1月1号离家出走,再无音讯。超哥家里面有父母、妻子、

两岁的孩子、哥哥、嫂子。当年超哥刚结婚时,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曾找花姐借款5万,

此次离家出走之前超哥还找璐璐老师借款10万,用于跑路。超哥户籍是在山东新泰,走

之前的住所地是北京朝阳,回答以下问题?

1.满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2.谁有资格申请宣告失踪?是否有顺序限制

3.去哪申请宣告失踪?

4.法院受理后,是否当场作出决定?

5.法院作出宣告失踪决定后,应当确定谁作为财产代管人?

6.财产代管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7.超哥被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还存在?

8.超哥再次出现,谁有权利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死亡的制度。

1.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死亡案件时,被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二十九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的儿媳、女婿)应当认定

为利害关系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人的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女、外孙子女),以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

(代位继承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没有顺序,有条件)

(1)被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已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

(2)不申请宣告死亡不能保护其相应合法权益的。

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民事主体不能认定为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

但是不申请宣告死亡不能保护其相应合法权益的除外。

2.宣告效力:

1.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发生和自然死亡相同的效果(遗产继承、配偶可再婚)。

3.自然人并未死亡,但被宣告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的效力。——不意味着一定有效。

3.撤销死亡宣告——“死去活来”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

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关系: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

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案例

超哥因跟老婆吵架,于2019年1月1号离家出走,再无音讯。超哥家里面有父母、妻子、

两岁的孩子、哥哥、嫂子。此次离家出走之前超哥还找璐璐老师借款10万,用于跑路。

另外,在2015年时超哥曾跟母校签订协议,等超哥去世,母校可以获得超哥一半的遗产。

超哥户籍是在山东新泰,走之前的住所地是北京朝阳,回答以下问题?

1.满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2.谁有资格申请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限制

3.去哪申请宣告死亡?

4.法院受理后,是否当场作出决定?

5.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决定后,如何确定超哥的死亡日期

6.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决定后,超哥的遗产是否可以分割

7.法

文档评论(0)

语默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