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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问答题

第一篇:动物卫生监督问答题

204、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按照《动物防

疫法》应给予什么处罚?

《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

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

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管理包括哪些环节?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监督管理的环节包括动物饲养、屠宰、

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

202、货主王某运输的100公斤猪肉未附有检疫证明,被查获后

依法应给予王某什么处理和处罚?《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

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201、什么是官方兽医?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

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

作人员。

200、《动物防疫法》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

责任有哪些规定?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1)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

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

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2)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

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3)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

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

(4)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199、动物疫情由谁负责认定和公布?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国

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

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

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198、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哪些控制和扑灭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1)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

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

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

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197、开办动物屠宰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手续?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首先,应向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其次,接受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

19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

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95、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1)对动物、

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2)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

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3)对依法

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4)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

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

收销毁;(5)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6)进入有关

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动物卫生监督机

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194、简述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1)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

物防疫条件的场所;(2)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3)

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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