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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篇1

一、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

业人员晾衣物的场地。

二、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内,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

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

使用通铺。

四、宿舍内每日有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五、宿舍内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灭鼠、蚊、蝇、蝉螂等害虫。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

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

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

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

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

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

(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

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

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

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

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

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

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

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

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

生安全的环境。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

行,制定本规定,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

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

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

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

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

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

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

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

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

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

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

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

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

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

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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